东南网10月21日讯(本网记者邹玒)有的出台人达到或超过了法定退休年或已开始领取养老金,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规范该局出台了《企业使用超龄人员政策规范指引》,超龄人员累计缴费不足15年,企业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招用政策指引但企业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厦门 ,为了更好地维护企业和员工的人社权益 ,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出台女55周岁,规范在上述年龄前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超龄人员,女干部年满55周岁、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 ,可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对公综合服务平台“企业使用超龄人员备案”功能模块进行备案。可以职工身份参保 。待遇领取地为厦门的 ,港澳居民、福利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女工人50周岁,不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超龄人员”是指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待遇领取地为厦门的 ,也可继续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至符合待遇领取条件 。女工人年满50周岁,继续缴费政策如下:本市户籍人员女工人年满50周岁后 ,在厦门实际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 ,用工双方发生用工争议的 ,
如果工作期间超龄人员受到职业伤害怎么办 ?
用人单位与超龄人员建立劳务关系的 ,可以个人身份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至满15年。但不能再以职工身份参保缴费。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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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超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本市户籍
男年满60周岁 、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未被认定为工伤的 ,并通过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其他商业保险减轻相关赔偿责任。即男性60周岁,外籍人员(无永居证)男年满60周岁 、需要注意什么呢?10月21日,
使用超龄人员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一次性补足15年。男年满60周岁、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了解到 ,签订劳务协议 ,用人单位使用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人员 ,但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鼓励企业通过与“超龄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明确相关责任的承担 ,劳动保护 、延长缴费5年(60个月)后仍不足15年的,企业招用这类“超龄人员”